焊工资格考试与持证作业
1、基本要求
1)凡从事建筑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施工的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2)焊工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
3)操作技能考试包括手工操作技能基本考试、附加考试、定位焊考试和机械操作技能考试;
4)取得熔化焊手工操作技能基本考试和附加考试资格的焊工,认定为具备相应条件下的定位焊操作资格。
5)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6)进行资格考试的焊工应根据已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参数进行焊接。
2、焊工资格考试的焊接方法分类规定
1)手工操作技能
(1)焊条电弧焊;
(2)熔化极气体保护焊(实心焊丝,药芯焊丝);
(3)药芯焊丝自保护焊;
(4)非熔化极气体保护焊。
2)焊接机械操作技能
(1)埋弧焊;
(2)熔化极气体保护焊;
(3)电渣焊(包括丝极、板极和熔嘴电渣焊);
(4)气电立焊;
(5)栓钉焊。
3、焊工资格考试(略)
4、焊接作业人员的控制
1)焊工资质:
(1)国内焊工的考试取证概况:
A、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由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或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发证,又称上岗证,动火证、带IC卡,有时间年限、复证要求。
B、焊工技术资格合格证。由造船、核电、压力容器、钢结构、桥梁等行业焊接考试委员会考核合格后发的焊工资格证,其有焊接方法、位置、钢种、厚度和有效期要求。
C、焊工职业资格等级证。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鉴定中心等部门核发。有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5个等级,无时间年限,复证要求。
(2)焊工须持有“双证”
A、焊工技术资格合格证(工程建设焊工合格证,或压力管道焊工合格证等)
B、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3)焊工持有的“双证”应在其有效期内。
(4)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见上第8条)
(5)应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焊接施工的情况(焊接方法、材料、焊接位置等),配置相应焊接认可范围的持证焊工。
焊接虽然有焊接工艺评定作为保证其质量的前提条件,但仍需通过焊工的具体施焊来实现,且焊工施焊工艺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焊接质量的优劣,故规定参加钢结构工程施焊工作的焊工应通过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后的有效期内,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什邡市丰源钢结构有限公司